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部為協助各校落實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技專校院教師之研習或研究期間,應至少半年......」,鼓勵學校應積極規劃及推動教師進行各項研習或研究,考量各校於104學年度起在職且符合前開法規之適用對象至遲應於110年11月20日前完成至少半年以上之產業研習或研究,爰持續補助教師至國內外產業參與研習及
深耕服務。
三、本學年度計畫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爰不另行辦理計畫說明會,計畫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計畫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星期四)止,請學校務必於截止日前寄(送)達本部及計畫專案辦公室。
(二)計畫受理方式:本計畫分為「國內產業研習研究計畫書」及「海外產業研習研究計畫書」,請學校依申請需求分別裝訂及提送計畫書。
四、本計畫要點及申請計畫書格式可至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網站(https://depart.moe.edu.tw/ED2300/)資料下載區下載,另計畫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部或本計畫專案辦公室陳小姐(電話:02-2908-4566或0800-800-188)。
★相關網址: (另開視窗) https://depart.moe.edu.tw/ED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