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附屬醫院雙和醫院獎學金申請
一 、獎助目的
為增加護理人才留任職場,本院擬提供護理學生就業學程、最後一哩實習場所及獎助學金或代償助學貸款等方案
二 、申請對象
護理相關學系畢業前一年之學生(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護理系學生為五專五年級、二技二年級、四技四年級、大學四年級在學學生),有志於附屬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三、申請條件
(一)前學年度學業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75分以上,實習成績80分以上,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二)或前學年度該班成績前1/3者,經護理學系(科)主任推薦
四、申請及審核
(一)於每年九月提出,申請文件包括申請表、前學年度成績單正本、在學證明或蓋有已註冊註記的學生證影本、系(科)主任推薦函、戶籍謄本。
(二)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至附屬醫院人力資源室與護理部共同審核
(三)審核通過後,以專函通知學校及申請人。
五、獎學金金額
獎助學金金額以每人每學期五萬元為上限(以繳費證明核備),補助費用由附屬醫院支付。
六、獎助名額
共50名額滿為止
七、義務與責任
(一) 審核通過後,需與附屬醫院簽訂優秀護理學生獎助金合約書。畢業後,應立即進入醫院服務,其服務年限與請領獎助學金之年限相同。
(二)未能如期履行義務者,應依未完成服務年限比例返還已支領獎助金額(不含利息)。返還期限應於規定到職日或解約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三)本準則經管理發展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修正亦同。
十、申請者交檢附資料
請於107年06月22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送至本校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1. 申請書。
2. 前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3. 在學證明或蓋有已註冊註記的學生證影本。
4. 系(科)主任推薦函。
5.學生戶口名簿影本。
6.學生本人帳戶封面影本。
7.審核未通過者將退還所有檢附文件。
十一、本辦法自公佈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調討論修訂之。
十二、如有疑問請洽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張育慈 06-21106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