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請專業證照獎勵
一、申請日期:107/11/15~107/11/30截止,逾期以自動棄權論,同一證照以申請一次為限。
二、申請方式:
1. 106/12/1~107/11/30取得證照者。
2. 申請獎勵之證照種類以申請辦法中明列者為限。
3. 申請資料備妥後請先交由各部、科(中心)進行初審。
4. 表單下載:學校官網→新聞中心搜尋標題「107學年度第一學期專業證照獎勵申請」
◎註:申請多益證照獎勵須以證書申請。
三、另配合學務處補助弱勢學生專業證照獎勵及報名費方案,倘符合弱勢學生(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學生暨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經濟弱勢)者,請填「學務處補助弱勢學生專業證照獎勵及報名費申請表」,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繳交予黃彥儒先生。(老服科辦公室,晨曦樓1樓)。
承辦單位:實習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承辦人:洪韻雅
電話:06-21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