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一、推薦條件 1.專科(含)以上畢業,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操行甲等(八十分)、學業及實習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 二、進用方式 1.若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 2.經學校推薦參加甄試通過後即告知報到日期。 3.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 三、符合資格且有興趣者請於108年5月24日前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實輔處。 四、如有疑問請洽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張育慈 06-2110600-531。
一、推薦條件
1.專科(含)以上畢業,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操行甲等(八十分)、學業及實習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
二、進用方式
1.若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
2.經學校推薦參加甄試通過後即告知報到日期。
3.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
三、符合資格且有興趣者請於108年5月24日前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實輔處。 四、如有疑問請洽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張育慈 06-21106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