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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3

109年1月13日至109年2月14日辦理寒期實習活動,即日超開放各校學生申請實習

一、為將課堂理論與實務結合,預定自109年1月13日起至109年2月14日止,辦理20天(160小時)的寒期實習活動;實習期間請假逾四分之一者,視同實習成績不合格,將函知該校,學生退回校學自行處理。
二、因館內住宿空間有限,依據「109年寒假實習生報名資格條件表」,總需求44名實習生,提供住宿實習名額44名,於報到當日繳納租金新台幣1,500元,押金500元(押金於鑰匙繳回後退還)。
三、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課程,故不提供任何薪資及其他津貼,亦不提供實習期間的保險事宜,確定錄取之實習生需請貴校提供學生保險證明。
四、寒假實習生錄取名額有限,將依學生符合錄取條件限制、實習組室志願序、填寫自傳內容、相關學經歷條件,決定實習生錄取名單,名單預定於108年12月6日經核定後,公布於官綱(http://www.nmmba.gov.tw/), 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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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80007949-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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