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09 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報名
一、目的:為提升本市 青年學生職涯發展競爭力及未來適性就業 ,提供青年學生暑期工讀機會 ,使其能提早接觸 及認識職場環境,培養正確職場工作觀念及為充實職場所需工作知能與專業技能 。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學生本人設籍臺中市 4 個月以上(以受理報名109年4月27日起算,亦即108年12月26日含以前設籍者)。
2.具有國內正式學籍 且現為 在學 之 大學、四技、二技、二專、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延畢生、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學生 。
(二)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檢附相關文件
1.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父或母曾於107年1月1日至109年4月26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目前尚在失業中。
3.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4.讀立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5.父或母曾於107年1月1日至109年4月26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6.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院校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三、報名日期:
1.特定身分學生:109/4/27起至109/5/8為止。
2.一般身分學生:109/4/27起至109/5/1為止。
四、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詳情可查看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 http://www.labor.taichung.gov.tw/
五、諮詢電話:04-22289111分機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