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主辦「逆風飛翔」脫貧自立計畫-企業實習方案
為促進本市列冊低收 入戶及中低收入戶青年,藉由前往企業實習,學得不同型態的工作技巧,以提升渠等就業職能,為未來進入職場提早做準備,另一方面,亦強調企業社會責任之概念,強化企業對社會及環境的正面影響。
(一) 結合有意願提供弱勢家庭青年實習機會之企業 、商家提供職缺予本計畫之青年。
(二) 計畫實施期間一月至十一月每人以每天最高八小時,同一年度最高補助四百八十小時薪資,若情形特殊經本局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實習費以基本工資時薪為給付標準,本局將提撥一半薪資予企業,本案協辦單位 (企業或廠商)應為參與對象投保勞健保 其勞退金亦由協辦單位(企業或廠商)支付。
(四) 參與本計畫之青年,其所增加之收入及存款,得依社會救助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辦理。(計入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一項之家庭總收入及家庭財產)
(五) 參與本計畫之青年,同 一年度實習時數補助二百四十 小時以下 (含二百四十小時)者,需完成六小時課程學習講座補助超過二百四十小時者,需完成 十二小時課程學習講座未完成者,不得再申請本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