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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2

臺北榮民總醫院護理部人員招募簡介

臺北榮民總醫院位於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佔地43公頃,全院約3000床,評鑑為醫學中心。
一、資格:中華民國國籍,政府立案之大學(院)校護理系以上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者。
二、進用方式:
1.本院儲備護理人員考試:
(1)本院儲備護理人員招考,僅接受線上報名,請隨時留意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  公告事項  招考公告(網址:https://www.vghtpe.gov.tw/Fpage.action?muid=1494&fid=7793)
(2)視缺額需求,不定期公告於臺北榮民總醫院護理部網站。
(3)依公告方式報名、繳費、參加考試。筆試及面試錄取者通知體檢,合格後視缺額依序以契約護理進用。
2.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推薦:(與本部建教合作之大學院校護理系所)
凡操行成績甲等、學業78分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且有興趣在本院服務至少一年以上者。可經學校推薦參加甄試,錄取後通知體檢合格者,後視缺額依序以契約護理進用。
三、進用職稱分為契約護理、契約半日護理、契約門診護理及契約半日門診護理。
四、在職教育:
1.新進人員到職講習五天、實務訓練三個月。
2.本院實施護理進階制度,設計中央及專科進階課程。
3.在職人員可依興趣參加各項專題報告、護理諮詢、專科訓練、個案報告及院際研討會等活動。
4.至少需於本院服務一年以上者,始可申請在職進修。若需機關推薦,需有二年以上考績,其中至少有一年考績甲等者,始可申請推薦進修。
5.依業務需求,有擇優遴選出國進修、短期訓練、出席國際會議及參訪之機會及補助。
五、升遷考核:
1.契約護理工作相當年資後,表現優良者,按升遷考核規定納編公職護理師。
2.公職護理師按公務員規定辦理升遷考核與獎勵。
六、福利:
1.薪資:
(1)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
按公務人員規定,依職等敘薪並享有公保、健保。
(2)以契約護理進用者,依進用級數敘薪,享勞保、健保。
(3)本部實施護理績效制度,依工作業務量及個人工作表現,每月核發工作績效獎金。
2.另訂有契約護理人員照護及留任獎勵發放作業規定。
3.年中依規定加發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
4.夜班費:夜班700元/天(固定班者--900元/天)、晚班500元/天(固定班者--700元/天)
5.休假、產、病、事、婚、喪假等依規定辦理。
6.任職一年以上每年加發工作服一套、工作鞋一雙等。
7.醫院備有員工餐廳;單身者依規定可申請住宿。
8.另有各種社團可自由參加。
9.凡具有休假資格者,依規定申請旅遊及休假補助費。
10.每年核發生日禮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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