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美術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有興趣者歡迎參與
桃園市立美術館為促進美術館與學術機構的專業結合,使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學生可至桃園市立美術館實習並參與實務運作,特訂定桃園市立美術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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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凡國內外各大專院校以上就讀科系與桃園市立美術館業務相關,具備中文聽說讀寫能力,且對美術館展覽規劃、教育推廣、研究典藏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之在學生,得向桃園市立美術館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以義務性質至館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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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間:110年6月28日至1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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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地點:視桃園市立美術館及所屬場館業務需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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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名額:依當年度桃園市立美術館各組室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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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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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間:110年6月初(實際時間依桃園市立美術館公告為準)。
報名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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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名:https://reurl.cc/8yEb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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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線上報名後請下載實習申請表,填妥並寄至:10036039@mail.tycg.gov.tw,曹先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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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寄送:紙本資料請附上1吋證件照2張,寄至桃園市兒童美術館,郵寄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曹先生收,信封封面請加註「暑期實習申請」。
實習內容、申請辦法、實習申請表及相關活動資訊請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