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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09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舉辦「2022 APEC青年數位創新創業競賽」活動,歡迎同學踴躍參與

一、活動宗旨:此競賽旨於鼓勵有志於數位科技領域創業之APEC區域青年參與,藉由組織團隊進行創業發想,將創意構思實際運用執行,進而培養創業知能以及團隊合作精神,並透過創投業界專業評審給予意見回饋與輔導,期培育未來 在數位科技領域具創業家精神之人才。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指導單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三、參賽資格

(一) 參賽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在校生 (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在職專班 學生 外籍生 )、近5學年度畢業生 (應屆及前4學年度,即107至 111學年度 )均可組隊報名本次競賽也將邀請各經濟體優秀團隊代表參與競賽。
(二) 參賽隊伍: 2至 4人一隊,不限年級、 科系,可跨系 、跨校組隊。
(三) 團隊代表人:參賽隊伍須指派一名代表人,以利主辦單位後續聯絡。
(四) 團隊指導老師: 為非必要之參賽條件,每隊指導老師以 1名為限,且不列入參賽成員計算。

四、競賽時程與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30(五)17:00截止

(二)入圍名單公布:111年10月28日(五)17:00前

(三)繳交複審資料:111年11月11日(五)17:00截止

(四)決賽及頒獎:111年11月18日(五),決賽之詳細流程將另行公布。

五、競賽辦法
(一) 競賽流程
1.第一 階段初審摘要及創業計畫書審查。
2.第二 階段:決賽摘要、決賽簡報與評委答詢 。
*註:摘要須以英文撰寫,決賽之口頭簡報與答詢將以英文進計畫書及簡報之相關規定與格式請參附件三、四。
(二) 作品主題:不限主題,但須為數位科技運用相關領域之創意構想。
(三) 第一階段初審報名:
1.參賽團隊須繳交初審資料電子檔含:
1.1 競賽報名表 (附件一 )
1.2 團隊切結書 (附件二須親簽請掃描後寄送 )
1.3 可證明學生身分之文件 (學生證、在學證明、近5學年之畢業證
書請掃描後寄送 )
1.4 初審摘要 (以英文撰寫,300字為限參附件三 )
1.5 創業計畫書 (中英文不拘,頁數以 20頁為限,參附件三 )
2.請 於111年 9月30日 (五 )17:00前將PDF檔寄至apecyie20@gmail.com,電郵主旨為「APEC青年數位創新創業競賽 _初審 資料 _團隊名稱」。
3.主辦單位 將於 111年 10月 28日 (五 )17:00前寄發電郵通知入圍決賽團
隊,完整入圍名單將公告於 網站 https://taipeiyie.com/2022-yie-contest-voting/。
(四) 第二階段決賽說明:
1.入圍決賽隊伍 須繳交 決賽 資料 電子檔 含:
1.1決賽 摘要 (以英文撰寫, 頁數 以 各 2頁 簡報 為限 參附件 四 )
1.2決賽 簡報 (以英文撰寫 ,頁數以 15頁簡報為限, 參附件 四 )
2.請於 111年 11月 11日 (五 ) 17:00前將 PPT或 PDF檔寄至apecyie20@gmail.com 電郵 主旨為「 APEC青年數位創新創業競賽 _決賽資料_團隊名稱」。

六、評審辦法
(一)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邀請創投業界專家組成之評審團進行評審。
(二) 初審評選:以參賽隊伍 繳交之「初審摘要」及「創業計畫書 」進行評選,預計選出 10至 15團隊進入決賽。

1.創新性:主題契合、創新理念(30%)

2.產業及市場分析:市場調查、行銷策略(30%)

3.商業模式:商業模式、財務規劃(40%)

(三) 決賽評選:以決賽隊伍繳交之「 決賽 簡報 」以及決賽當日(111年 11月18日)之英文口頭簡報表現與評委答詢進行評選。

1.創新性:創意構想、理念價值(15%)

2.市場可行性:市場及行銷策略、商業模式完整度(30%)

3.發展性:營運計畫、財務規劃(20%)

4.團隊組織:團隊陣容、業務分工(15%)

5.簡報表現:口語能力、答詢應對(20%)

七、 獎勵辦法
入圍決賽之團隊,每人皆頒發入圍證明各 一紙。
第一名:乙組,每組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
第二名:乙組,每組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
第三名:乙組,每組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
優選:三組,每組獎金新臺幣5千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

八、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代筆、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
或未發表之概念或作品,如有任何侵犯智慧財產權等不法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及獲獎權利,並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起相關權責。
(二) 參賽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且有具體事實者,主辦單位將追回 其得獎資格與獎勵。
(三) 參賽團隊應尊重所有評審之決議及評比。
(四) 參賽團隊於競賽期間各項資料之相關智慧財產權為參 團隊所有,但須無償授權予主辦 及指導單位進行推廣宣傳 、活動紀錄 、書面及網路展示成果等用途。
(五) 參賽團隊提交之所有資料,賽後不予退還,請參賽團隊自行備份。
(六) 依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表,「 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 。
(七) 參賽團隊報名完成後,意表同意接受並願意遵守主辦單位所有注意事項及相關規範,若有違反,主辦單位將有權利取消該團隊之參賽及得獎資格。
(八) 競賽過程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競賽相關辦法與規定之權利。
九、聯絡窗口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APEC區域青年創新創業計劃小組

顏君倫先生/陳曉鈴小姐(apecyie20@gmail.com;02-2771-2171#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