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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05

轉勞動部精神障礙者就業服務計畫(如附件)。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1年9月30日勞動發特字第1110522007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協助精神障礙者就業,整合網絡資源,增進就業服務量能,訂定旨揭計畫。
三、本項計畫所指精神障礙者為年滿15歲以上有就業需求及意願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為第1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且「ICD診斷」欄位之代碼為【12】。
(二)具精神疾病診斷或領有精神疾病重大傷病證明。
四、於服務此類學生,倘有需要就業準備相關資源(如職業心理測驗評量、職業輔導評量、職涯規劃等)時,可洽詢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轄各分署提供協助。
五、檢附勞動部來文及精神障礙者就業服務計畫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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