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徵選條件及薪資
推薦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之應屆畢業生
2. 學科 78 分以上及實習成績 80 分以上,操性甲等, 無慢性疾病
3. 經學校推甄,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 視 缺額 通知進用
4. 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護理」職稱進用,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實
習護理」進用 甄試錄取後,預計 6 12 月依梯次通知報到
薪資福利
1. 專科 47 000 元 月 (含 照護及工作獎金,新進人員 前 3 個月 按 70% 核發)
2. 另 有 留任獎金 (5 000 10 000 元 、國旅休假補助費、生日禮金 (1000 元 、
進階獎金、年終獎金 等
3. 晚夜班費:小夜 600 元、大夜 840 元 包班 15 天 則 小夜 840 元 天 、大夜
1,080 元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