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3
推薦條件 專科(含)以上畢,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操行甲等(八十分)、學業及實習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健康。 進用方式 若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 經學校推薦,參加甄試通過後即告知報到日期。 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 對於有需求之實習護士,醫院協助輔導考照。 有意申請推薦之應屆畢業生請備妥成績單於4/25前向就輔組提出申請
推薦條件
專科(含)以上畢,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操行甲等(八十分)、學業及實習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健康。
進用方式
若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
經學校推薦,參加甄試通過後即告知報到日期。
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
對於有需求之實習護士,醫院協助輔導考照。
有意申請推薦之應屆畢業生請備妥成績單於4/25前向就輔組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