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
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辦法 申請日期:103/04/15~103/04/30截止,逾期以自動棄權論,同一證照以申請一次為限。 申請條件: 1.102/05/01~103/04/30取得證照者。 2.申請獎勵之證照種類以申請辦法中明列者為限。 申請資料備妥後請先交由各部、科(中心)進行初審。 申請者請詳閱申請辦法,辦法及申請表請見附件檔案。 註:申請多益證照獎勵須以證書申請。 承辦人:就業輔導組 盧先生 電話:06:21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