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目的
為培植並鼓勵國內優秀護理人才立願投入臨床護理工作,協助在學優秀護理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及提供適當就業機會,特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
(一)對象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護理科系畢業前兩年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即大學三年級(含)以上、四技三年級(含)以上、二技一年級(含)以上、五專四年級(含)以上。
(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75分(含)以上、實習成績達75分(含)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含)以上。
(三)未曾有重大違反校規、違法事件或不良行為之記錄。
三、獎助名額及獎助學金金額
(一)獎助名額:由本院每年議定之。
(二)獎助學金金額:每名學生每學期補助金額新台幣6萬元整,可於畢業前兩年申請,每次申請一學期,至多得申請四個學期。
四、申請時間及繳交資料(申請辦法及表件詳如附件)
請於12月26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送至本校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1.完成「人才培育獎助學金申請書」。
2.附件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五、如有疑問請洽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張育慈 06-21106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