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醫院申請該院獎助學金,詳請請見辦法,請有興趣同學106年3月8日前備齊資料繳交至實輔處
一、目的:
為提昇臨床醫護水準,本著互助合作培育學生和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擴展產學合作相輔相成,創造雙贏的局面。
二、適用對象:
各院校護理系或護理科五專四年級(含)以上、二技一年級(含)以上、四技二年級(含)以上、護理研究所一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在職進修班學生。
三、申請條件:
1.操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2.學業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須在七十五分以上。
3.實習成績列為參考項目。
4.能確實遵守應盡義務者。
5.清寒學生、原住民學生符合上列條件者優先錄取。
四、獎助名額與獎助金金額:
1.獎助名額:每學年度預算額度內,擇優獎助申請學生。
2.獎助學金金額:獎助全額學雜費或生活津貼每學期3萬元整(公、私立學校均可申請),或6萬元整(限私立學校)。
五、申請方式:
1.每年申辦2次:第一學期10月15日截止;第二學期3月15日截止。
2.學生向各校獎助金窗口提交申請檢附資料,並由該校進行篩選。
3.提出申請學校將獎助金申請名單及合格學生文件資料交予振興醫院審核。
六、審核及撥款:
1.申請資料先經本院護理部初審,通過後轉送人事室複審,核定後由院方公佈獎助名單。
2.核定名單日期:第一學期12月1日;第二學期5月1日。
3.本院按照每學期公佈之核定獎助名單及金額直接撥款給學生。
七、應盡義務:
1.經核定接受本獎助金之學生應與本院簽訂「就學獎助合約書」,合約中之連帶保證人應為受獎助學生之父母、配偶或法定代理人。
2.在學期間應遵守下列規定:
(1)接受本獎助金之學生應遵守校規、敦品勵學、端正儀容舉止。
(2)在學期間應盡可能於本院開放之病房實習,並優先至本院參加最後一哩之臨床選習。
3.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學生應於畢業後,依據醫院規定之到職日,至本院履行就業之義務。
(1)每學期申請3 萬元獎助金(公、私立學校均可申請)之就業義務期與接受獎助年限比例為1:1。
(2)每學期申請6 萬元獎助金(限私立學校)之就業義務期與接受獎助年限比例為2:1。
八、申請時間及繳交資料(申請辦法及表見詳如附件)
請於106年3月8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送至本校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1.「建教合作就學獎助金」申請書。
2.「建教合作就學獎助金」師長推薦函。
3. 在學學生: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新生:前一學籍成績證明。
4.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學生戶口名簿影本
6.學生本人帳戶封面影本
7.就學獎助金合約書:一式兩份
九、如有疑問請洽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張育慈 06-211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