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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8

高雄榮民總醫院就業推薦申請,如有興趣者請於106年4月13日前將申請表件交至實輔處

一、推薦條件:

1.學業成績達全年級前50個百分位,且操性成績達80分以上。
2.家住南部地區、具有護理師證書為佳(未取得者仍可推薦)。

二、申請時間及繳交資料

請於106年4月13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送至本校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1. 全年級排名證明書
2. 在校生歷年成績單
3. 甄選考試紀錄表
4. 師長推薦函(1~2封)
5. 護理師證書(無則免附)
三、被推薦者於106年5月22日下午2時於急診大樓6樓第五會議室參加甄試,並於當天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四、如有疑問請洽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張育慈 06-2110600-531

附件下載
附件: 附件-1.pdf
附件: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