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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05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成立「社會創新實驗中心」及招募社會創新團隊進駐

一、活動目的:

為打造台灣社會創新創業之友善環境,社會創新實驗中心規劃透過共創分享平台模式,激勵跨領域社群交流思考,同時串連人才、創意與資金等資源,提供共創、聯合行銷展演空間及場域實證服務,將依據進駐團隊需求提供不同的資源聯結,規劃有利於團隊與產業成長及全民參與的社會創新實驗中心。

二、 招募對象
1. 從事社會創新企業
2. 社會創新NPO/ NGO相關組織或團隊等。
三、進駐夥伴定義及權益與義務

1. 實體進駐:為本中心正式進駐社會創新團隊,具完整權益及工作空間(無償使用),相關辦法依本中心進駐申請須知(附件一)辦理。
2. 虛擬進駐:權益與實體進駐者相同,僅無工作空間,相關辦法依本中心進駐申請須知(附件一)辦理。
3. 同一團隊以實體或虛擬進駐各一次為限。
4. 進駐夥伴之權益與義務:
(1) 於進駐期間得以優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場地、設備與服務,採使用者付費原則。
(2) 得免費且優先參加本計畫辦理之研習營、論壇活動或相關媒合活動。
(3) 應遵守本中心之相關規定,配合本中心前述目的宗旨。
(4) 申請進駐期間為6個月,第3個月進行期中報告進度查核;若於進駐期間經評估後有顯著發展競爭力及社會影響力者,可延長進駐3個月(同一團隊最長共9個月進駐期間),以加速業務拓展與穩定營運。延長進駐期間,團隊除設備租賃使用費及會議室清潔費外,亦須負擔3個月共創空間使用費。
(5) 進駐期間之權利義務另以「社會創新實驗中心進駐合約」(下稱「進駐合約」)規範之。
(6) 須配合主辦單位所辦理之輔導措施、媒體廣宣與採訪、研習課程及分享活動,並提供成果,做為相關活動之分享與學習用途。
(7) 必須完成建置於進駐期間內所研發之技術/產品/服務,無償於本中心提供展示與體驗服務。
(8) 本場地地址不提供作為公司(行號)設立登記之用。
(9) 未經本中心書面同意,使用者不得引用本中心名稱於商業行為,或為本中心所提供公開資料之衍生資料或作品進行背書。使用者使用上開資料之加值衍生物,如因其故意或過失,致第三人受有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本中心概不負責。
(10) 進駐期間應遵守「社會創新實驗中心進駐管理注意事項」(附件二)之各項規定,若有違反情事,團隊得提前終止本合約並限期5日內離駐。
(11) 本中心得因其本身經費、場地、成效評估及其他(如政策變更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等情事提前終止合約,並於一個月前書面通知。
(12) 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檢討後修訂另行公布。

四、 輔導方式

1. 社創主題式研討會/諮詢輔導:針對SDGs、國內社會議題等主題,邀請該議題領域專家分享知識、經驗及趨勢,進行社創主題小組式諮詢輔導。
2. 社創群募輔導:欲參與群眾募資進駐團隊,其產品及服務經外部專家審查通過後,由專家核定補助金額,進行後續協助其產品或服務市場調查與改良,及群募平台上架的行銷文案、概念影片製作等一條龍服務。
3. 社創共契輔導:協助社創產品上架社會創新企業共同供應契約平台之相關流程輔導與諮詢。
4. 社創商業經營諮詢輔導:邀請社創家或企業主管擔任業師,透過諮詢了解進駐團隊需求並協助建立商業模式與提點經營缺口,再依據需求給予適性化輔導、課程及跨領域合作媒合,並設計社會創新主題式商業化、市場化課程(如:企業管理、財務管理等)。
5. 社創家腦力激盪小聚:每個月舉辦兩次以社會議題為主題的聚會,並於活動當中辦理社會創新主題設計思考工作坊,定期刺激社創家思考,並將設計思考思維融入其產品開發與生活。
6. 跨域社創資源媒合與爭取:舉辦企業CSR部門、公益創投等社創資源交流媒合活動,並協助進駐團隊申請政府補助案。
7. 策展行銷:以展覽形式展示期末成果,讓進駐團隊在有經費補助的情況下負責策劃展覽,以創新方式行銷團隊社創產品服務及於本中心、其他縣市據點聯合展示。
8. 進駐6+3方案:進駐第一階段為期6個月,若於進駐期間經評估後有顯著發展競爭力及社會影響力者,得進入第二階段 (3個月) 接受各項資源媒合之機會。延長進駐期間,團隊除設備租賃使用費及會議室清潔費外,亦須負擔3個月共創空間使用費。

五、 招募程序
1. 於2017年9月11日(一)前備齊下述相關資料文件並email至 silab@moea.gov.tw:

(1) 填妥應備文件「社會創新實驗中心進駐申請書」(附件三);
(2) 相關證明文件:
A. 以工作室、公司資格申請者,提供登記證明文件(申請資格為個人,免上傳):如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或經濟部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書等,以PDF、JPEG、JPG或PNG格式,擇一隨(附件三)email 至silab@moea.gov.tw。
B. 曾經開發產品或服務可供本中心檢視該產品或服務之網址,需要帳號與密碼存取者須一併提供。
(3) 即日起至申請截止日前開放預約場勘。
(4) 本中心將視進駐情況機動進行團隊招募,相關招募資訊將在三週前公告於青年創業圓夢網社會創新實驗中心專區(https://goo.gl/w1YoeS)。

2. 進駐審查方式:

(1) 初審:依書面文件進行初審(資格、文件完整檢視),於9月15日公布初審結果於青年創業圓夢網-社會創新實驗中心專區。
(2) 決審:於9月22日(暫定)委請專家以簡報審查方式進行進駐申請評估;於9月29日將正、備取名單公布於青年創業圓夢網-社會創新實驗中心專區。
(3) 於正取名單公佈後,申請團隊需於一週內完成進駐簽約程序;逾期未完成簽約之團隊視同自動棄權,將由備取名單遞補。
(4) 主辦單位得視審核情況調整各作業期程,並於青年創業圓夢網社會創新實驗中心專區(https://goo.gl/w1YoeS)公告。

3. 審查重點:

(1) 社會創新產品、服務、技術說明及對社會帶來影響之評估分析(30%)
(2) 產品/服務/技術競爭優勢、市場需求與使用性(25%)
(3) 歷年開發成果或實績(25%)
(4) 未來發展計畫(15%)
(5) 對社會創新實驗中心回饋規劃(5%)

4. 進駐模式:

(1) 實體進駐:開放式研發空間(非固定式座位)以20組為限(每隊最多3人),中心將依團隊進駐現況陸續開放進駐空間,並動態公告進駐空間使用現況。
(2) 虛擬進駐:以10組為限(每隊最多3人),除實體工作空間使用外,虛擬進駐單位權益與實體進駐者相同。

六、詳細申請資格、方式及諮詢窗口請至青年創業圓夢網-社會創新實驗專區(網址:https://goo.gl/mm9Cfq)。若對本案或系統操作有疑問可逕洽承辦人張緣平小姐(電話:02-6631-6698;電子郵件信箱:silab@moea.gov.tw)。

附件下載
附件: 1060006429-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