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一、推薦甄選條件如下: (一)智育成績:需全部及格,總平均75(含)分以上。 (二)實習成績:總平均80(含)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總平均80(含)分以上。 二、本校推薦名額為十名,經備取者,會由已具護理人員證照者優先陸續聘用。 三、符合資格且有興趣者請於108年4月24日前繳交相關申請文件至實輔處。 四、如有疑問請洽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張育慈 06-21106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