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一)港口查報員
1、依指定時間、地點進行漁船之進出港查報工作及沿近海漁業漁獲查報工作。
2、漁船查報資料、漁獲查報調查資料之建檔、整及統計,及依規定製作相關報告。
3、協助漁船(筏)填報國內港口沿近海漁獲物卸魚聲明書。
4、協助辦理沿近海特定漁業港口違規宣導工作。
5、協助辦理工作所屬漁港港區內災後勘災事宜。
6、協助辦理執行沿近海特定漁業管理工作。
7、得隨時配合調派及輪班(3班制,含例假日)執行港口查報相關任務。
8、其它交辦事項。
(二)沿近海觀察員
1、搭乘漁業巡護船或海巡艦艇進行漁業巡護工作、登漁船及攝影(拍照)
蒐證並製作登檢紀錄表,返港後依規定期限撰寫1份勤務報告。
2、執行珊瑚漁業、飛魚卵漁業、拖網漁業、刺網漁業等特定漁業漁船之隨船觀察任務,收集生物樣本、攝影(拍照)、生物樣本處理情況紀錄、觀察員紀錄表資料之建檔、整及統計,返港後依規定期限撰寫1份勤務報告。
3、執行港口查報員之工作任務。
4、支援檢核員之工作任務。
5、支援執行遠洋漁業觀察員上勤務。
6、協助辦理執行沿近海特定漁業管理工作。
7、協助辦理工作所?漁港港區內災後勘災事宜。
8、得隨時配合調派及出海執行任務或輪班(3班制,含例假日)執行港口查報相關任務。
9、其它交辦事項。
報名資格: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漁(水產)相關科系畢業或曾於漁業相關機關(構)服務者或具有漁撈技師證照者為佳。
招募方式:
(一)刊登招募訊息於本會網站(www.toff.org.tw)、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暑網站(www.fa.gov.tw)及相關求職網站。
(二)報名方式為網路報名,請於招募日期時間內至https://internal.toff.org.tw/es202203/index.php完成報名作業並上傳相關照片及資料。
(三)若報名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或甄選等疑問,可向財團法人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詢問,電話:02-2305-1836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