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公司為提供全國近百家醫院診所執行血液透析管理顧問服務。為培育專業透析護理人才以便良好照顧全國將近六萬多血液 透析病患,及提供良善之就業機會,特設立護理科系應屆畢業班學生獎金,鼓勵應屆畢業生從事臨床血液透析照護服務工 作,培育優秀人才,提供護理服務品質。
二、適用對象:
公私立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護理科系應屆畢業學生(含日間部、進修部、在職專班)。
三、申請條件:
1.操行成績平均需在甲等或75分以上。
2.具護理師證照者或清寒學生,符合以上條件者優先錄取。
四、獎助金金額與獎助金名額:
1.提供每名應屆畢業學生每年補助學費及雜費一次核發壹拾萬元,得申報所得稅。
2.各大院校合計每年共四十名(預計名額:北部20名、中部10名、南部10名)。
五、申請方式:
1.每年申辦一次,申請期間至當年12月31日止。(額滿截止,必要時可順延)
2.申請表須經學校審核用印,成績單需正本。
3.學生向各校護理科系提交「佳特公司護理科系畢業班獎學金申請書」,護理科系導師簽章。
4.將申請資料寄本公司醫品處審核。
六、申請者繳交檢附資料:
請於106年12月24日前備妥下列文件送至本校實習就業輔導處就業輔導組。
1.「佳特公司護理科系畢業班獎學金」申請書。
2.申請人前一學年成績證明。
3.自傳。
4.其他有利文件:師長推薦函、護理師證照影本、清寒證明…。
七、審核與撥款:
1.申請資料於經本公司依醫品處初審、面談通過後,轉送人事部複審,核定後由公司回覆錄取名單。
2.核定名單日期:學期末前公布錄取名單。
3.全省合計錄取共四十名(北部20名、中部10名、南部10名)。
4.本公司按照公布之錄取名單及金額匯款至學生存款帳號(須申報所得稅)。
八、應盡義務:
1.經核定接受本獎學金之學生應與本公司簽訂「佳特公司護理科系畢業班獎學金合約書」,合約中之連帶保證人應為受獎學生 之父母、配偶或法定代理人。
2.接受此獎學金之學生於畢業後,依本公司全省缺額院所依志願區域分發報到,簽立此義務合約一年。
九、未盡義務罰則:
未履行應盡義務者,應按合約規定期限內退還本公司領取之獎助金全額壹拾萬元整,清償期限應於規定之到職日或義務履行 中斷日止。
十、本辦法自公布日生效,未盡事宜得經雙方協調。